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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2日 早晨小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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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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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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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05-28][点击数:] | [作者:办公室][来源:宁波人事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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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审核 |
| 受理机构 |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 |
| 项目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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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 |
| 联系方法 |
(0574)87115543 |
| 服务对象 |
市属事业单位及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在甬省部属、部队属事业单位 |
| 办事时间 |
周一——周五的工作时间 |
| 办理时限 |
即办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设立依据 |
《关于印发〈宁波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1995]22号) |
| 受理条件 |
1、在职人员参保,自人员起薪之月20日至次月10日;
2、在职人员中止参保,自人员停薪之月20日至次月10日;
3、人员退休,自人员领基本养老金之月20日至次月10日;
4、退休人员死亡,自人员死亡次月2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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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明细 |
1、单位参保:编委批文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参保:参保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手册》或有关调动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中止参保:参保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手册》或解除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4、人员退休:退休批件及个人档案材料;
5、退休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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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1、单位新开户办理程序: ①查验《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成立批文 ②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 ③签订《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协议书》 ④填报《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和基数变更表》、《养老保险基金申报结算表》 2、人员调入办理程序: ①查验编制卡或报到证; ②填报《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和基数变更表》、《养老保险基金申报结算表》。 3、人员调出办理程序: ①查验解除人事关系的有关证明; ②填报《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中(终)止缴费通知书》、《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和基数变更表》、《养老保险基金申报结算表》,并由社保办打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4、人员退休办理程序: ①查验退休批件及个人档案材料; ②填报《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中(终)止缴费通知书》、《人员离退休申请表》、《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和基数变更表》、《养老保险基金申报结算表》。 5、出国定居(或在职人员死亡)办理程序: ①查验出国定居证明(或死亡证明); ②填报《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中(终)止缴费通知书》、《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审核表》、《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和基数变更表》、《养老保险基金申报结算表》。 6、退休人员死亡办理程序: ①查验火化证明; ②填报《离退休(职)人员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费审核表》、《养老保险基金申报结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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