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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2日 早晨小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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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录用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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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人才开发处 来源:-宁波人事编制 点击数: 时间:2010-04-16 11: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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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起3年内,全市各类企业录用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后,按录用人数由同级财政提供为期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录用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50%计算。市级统筹区内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录用首次参保就业的宁波生源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由目前的11%临时下浮为5.5%,临时下浮时间至201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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