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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才招聘活动中,用人单位禁止招聘哪些人员?
[ 作者:人才开发处   来源:宁波人事编制   点击数:   时间:2010-04-12 15:32:00 ]

 

    在人才招聘活动中,用人单位不得招聘下列人员: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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