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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2日 早晨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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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件处理:宁波市人事局监查室转发各处室(中心)具体承办。
3、信件回复:宁波市人事局监查室负责每日信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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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时 发表时间:2008-08-07 12:59:59
标题:万里学校教师考编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在百忙中收看这封邮件。我想说的是万里学校这次教师招考是否真正做到了公平吗?我们外校(不是万里的代课老师)纯粹是来给他们捧场,来过个场的。首先为何每次考试出来都没有分数?这样你就给我们一个疑惑了,其次为何万里的国际学校的网站这么快的把原先报名和进面试的信息都迅速的删掉,怕有什么纰漏吗?而且面试结果成绩出来的特别慢,最后他们面试的名额人数完全不是按照公告上来进行的,还听说基本上面试的人都是万里自己的老师,那么最后录取的人名单去看下有外校的吗?难道外校的老师一个优秀的都没有吗?那么何必用这样的幌子来欺骗我们老师,大老远的做飞机赶过来报考编制,不如自己内定下好。虽然我知道这次事情可能就这么结束了,可是对于一些优秀的老师来说是中欺骗,在这里留言也请你们予以给个说法。万分感谢
回复: 宁波万里国际学校公开招考教师简况 为做好本次招考工作,成立了由集团副总裁,党办、人事部主任,学校校长组成的招考领导小组和由人事干部、各学科骨干组成的面试小组。 本次招考先后接到了全国各地近200人次的咨询电话。7月31日,80余应聘者到现场报名咨询,经资格审查,38人符合报考条件(其中校内编外教师26人,校外教师12人)进入8月2日的笔试(其中1人缺考),笔试成绩合格的31人进入8月3日的面试(其中校内编外教师25人,校外教师6人)。因8月5日—6日集团在舟山召开学年年终会议,于8月7日公布面试通过名单18人(其中校内编外教师17人,校外教师1人。因高中物理无人报考、初中数学无人进入面试而取消该两个招考职数),18位教师于8月11日在宁波第二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了体检。 本次招考命题、阅卷及面试工作由面试小组负责,命题者8月1日下午2点集中并上缴手机,统一在指定地点命笔试卷,晚上集中在宾馆住宿。笔试满分100分,由课标理论20%+专业知识50%+教材教法30%三部分组成,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面试试题在8月3日即面试开考前一小时由面试小组命题。面试满分100分,由说课(60%)和答辩(40%)两部分组成,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 本次招考集团学校都非常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操作规范,至今未发现舞弊行为。 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人事部 2008年8月12日
吕丹 发表时间:2008-07-17 16:20:46
标题:这就是政府的办事效率吗?
尊敬的领导:   您好!考取了事业单位,为什么人事调动时,在人事局审批要那么麻烦.刚打电话问人事局,领导说大概一季度审批一次,这意味着我要在家里等几个月才能上班,可是作为一个医生,如果几个月不做手术,那将会让我的技术退步很多,希望领导能关注一下我的问题,能早点审批,让我早点上班,非常感谢.   望回复
回复: 请问你咨询的是人事局哪个部门、哪个电话?你的问题我们已经在咨询栏里回答过你,我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没有这样的规定,我们也不会这样向你解释和答复。同志,请冷静,也请注意说话措词。有事请再来电话咨询87186226,记住不要拨错号码了。
周涛 发表时间:2008-07-11 17:28:02
标题:军转干部的建议
1、军转干部的双考结果公布时,考生的姓名应该以代号的形式出现,这样有助保护个人的隐私。因为实名制公布,以往考的很差的人,在圈内到处传播,影响比较不好。如舟山地区目前就是采用代号的形式公布成绩。 2、考试题型最好采用标准化试题,这样比较客观公正,简答题,作文题给评分带来很大的麻烦,因为它没有标准性的答案。采用标准化试题,能减少你们很多的工作量,我们也感到比较公正公平。
回复: 此问题请咨询军转处,电话87186331
王辉 发表时间:2008-07-04 17:29:58
标题:感谢!!
尊敬的领导: 7月1日我在网站上因为就业录用的问题投诉了北仑区人事局,经过最近的几天我们双方的沟通已初步的解决了我们之间存在的一些问题,现已口头承诺接受我。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和我所提出问题的重视,非常的感谢你们!!
回复: 这是我们工作职责,欢迎你继续就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
陆妮 发表时间:2008-07-03 11:55:30
标题:事业单位招考为什么一定要是全日制本科才有资格
为什么今年的事业单位招考一定要是全日制本科?难道自考本科就低人一等吗?这可是国际上都认可的呀,为什么我们宁波就不行了呢!况且,考试考得是实力,单位招人也希望找到理想的人才,难道非要有四年的全日制本科经历才是考试和聘用的前提和关键吗?希望你们能给我个合理的答复,谢谢!
回复: 此问题较复杂,需要直接沟通,请拨打电话,电话:87186226,与魏同志联系
小张 发表时间:2008-07-02 15:28:28
标题:对2008年4月24日某事业单位考试的疑虑
宁波很多事业单位招考要求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是专升本自考本科的毕业生就不能报名了吗?可是在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有一规定:   第三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 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请问这的确不行吗?
回复: 此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直接沟通,请拨打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电话87186226,魏老师联系.
王辉 发表时间:2008-07-01 17:42:47
标题:我要投诉北仑区人事局!!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安徽医科大学妇幼卫生专业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我于今年3月底与宁波市北仑区妇幼保健院达成了就业意向,双方也签定了就业协议,但经过3个多月的等待,在6月25日我得到了自己被单位退回的通知,北仑区保健院和区卫生局给我们的解释是他们同意招收我去工作,并也在我的就业协议上盖了公章,可是北仑区人事局以不接纳我们外省的毕业生为由拒绝接受我,所以我就被退回了.我做为一名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本着诚实和诚信的态度和北仑区保健院签定了就业协议,当时也相信北仑区保健院招收我的诚意,但现在我被单位毁约了.我认为北仑区卫生局和区保健院作为北仑区人事局的下属单位它们必定是在和人事局有良好的沟得,得到了它们的允许,有充分的计划的情况下才会在就业市场上招聘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可是为何北仑区人事局要在单位人才招收的最后阶段做出拒绝接受我的决定,随意的毁坏我们双方所签定的就业协议.它们这么做给我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让我失去了对你们北仑区相关单位的信任,不仅仅是浪费我3个月的时间,最关键的是让我浪费掉了找寻其他单位就业的机会,我是一个学生,我需要一份工作.我之前并不是找不到其他的工作,可就因为北仑区人事局和卫生局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做出的决定导致我现在毕业了却还没有工作.我们学校和我个人都向北仑区的相关单位询问有关的情况,可他们对我们既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也没有对我做出相应的补偿,甚至连一声道歉都没有!!我对北仑区人事局和卫生局的做法感到气愤,我已咨询了学校的律师的意见并准备起诉有关的单位,我很希望你们能够调查此事,重视一下我这个平凡学生的遭遇,理解我现在的处境.我需要得到北仑区有关单位公平,公正的对待!!
回复: 此问题较复杂,需要直接沟通,请拨打电话87186226,与魏老师联系
叶凡 发表时间:2008-06-30 14:44:00
标题:关于07年宁波军转干部工资套改事宜
人事局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07年宁波市军转干部工资套改何时结束?我们已经整整半年没有正常发工资了,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质量,我建议你们是否能辛苦一下加个班,把工资套改早点结束,让我们早点领到薪水。万分感谢!
回复: 此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直接沟通,请拨打电话87186202,与王同志联系
沈怡冰 发表时间:2008-06-13 14:50:43
标题:有关于宁波高新区的“内部招聘”
我很早就关注到宁波高新区招聘虽然都是有“公告”,说要笔试面试,但有一点疑问就是这个地方的招聘考试都是在笔试完毕之后的榜单上只有“进入面试”的名单,没有其他人的笔试成绩。我去年也有机会参加了这个地方的 一个考试,但过了很久还是没有收到任何消息,也没有看到任何成绩公告。打电话问回复说“没接到面试电话就是没进入面试”,连笔试考了多少分数都不知道!!!! 并请参看2008-06-04 的《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公开选拔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公告》,里面也有一条“未进入面试范围者成绩不公布”。我个人觉得这个条文很容易给某些领导的关系户钻空子。而且也招聘不到最理想的人。请有关领导对此严格关注。如果我的记忆没错,“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是用“两条活生生的生命换来的”! 请还那些寒门的学子以“公平”。
回复: 2008年6月16日上午已回复本人
所担负 发表时间:2008-06-10 10:28:14
标题:斯蒂芬第三方
反倒是第三方斯蒂芬士大夫是否萨芬第三方
回复: 你发错地方了
周竹青 发表时间:2008-06-05 19:20:06
标题:投诉本市康宁医院对职工的违法、违规侵权行为
尊敬的省人事厅领导:   您好,我名叫周竹青,浙江省宁波市康宁医院的合同制职工。本人与父亲周信来均为下肢三级残疾,母亲陈翠莲患有急性脑梗塞,如今家里只有本人一个劳动力。   本人于2006年1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在康宁医院影像科从事放射技术工作。在两年工作期间,本人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相反,在本人休息时间(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多次接到医院总值班的急症通知,本人二话不说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做到随叫随到,连车费都从未向医院报销。在工作的两年时间里本人顺利通过国家统一的放射医学技术职称考试及取得宁波市的放射科从业资格证书。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教育,现在正攻读浙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临床医学本科。在工作的两年时间均顺利通过康宁医院的年度考核。   08年5月30日,就当宁波市人事局全面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试行聘用制时,本人收到康宁医院人事科叶科长关于康宁医院不将与本人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并将本人转为人事派遣,并说本人如不同意派遣,与康宁医院的劳动合同到期而自然终止,甚至说“爱干不干,医院是不要你了”   得知医院不将与本人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这对本人、对家庭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如今家里只有本人一个劳动力,并且本人与父亲均为残疾,还要支付母亲长期的医药费用。家庭经济状况已经相当窘迫,如果本人再失去这份工作,那么很难想象以后整个家庭该如何生活下去。要想不失去这份工作,按照院方的意思就必须同意医院将本人转到一个本人不熟悉的人才派遣公司。那样一来本人与医院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不受相关法律保护。其实本人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的医技人员,能够胜任康宁医院影像科的工作岗位,将本人转给派遣公司医院这个做法不是很妥当。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的通知,通知中解释: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实施范围第2点: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用制度。本人应当属于本解释中指的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属于本次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的人员范围。   其二,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的通知,第二条推行聘用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有关问题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1)现役军人的配偶;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残疾人员; (4)患职业病或因工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1-6级伤残的; (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 本人属于残疾人员,按照(国人部发[2003]61号)通知的解释医院应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 其次,根据2008年新《劳动法》第六十六条对派遣形式用工的相关说明,派遣岗位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施。本人认为从医院医疗质量考虑,从对病人负责考虑,从医院长远发展考虑,将本人从事的放射技术岗位转为派遣公司通过人事派遣方式用工这种做法不是很妥当。   所以恳请各位尊敬的省人事厅领导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出发,根据康宁医院及本人家庭具体情况,要求院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出发,维护本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 敬礼 周竹青 2008-6-4
回复:20080606 此问题请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王以超 发表时间:2008-06-04 23:24:46
标题:就宁海县乡镇政府工办编制提三点质疑
笔者就宁海县乡镇政府工办编制提三点质疑(宁海县人事局答复工办编制属于集体企业合同制职工,享受事业编制同等待遇),请市局同志指正和尽快解决:一是工办编制属于集体企业合同制职工,那么这个所谓的集体企业是具体的哪个企业?二是既然工办编制是企业职工,那么如何能在政府机关上班,还能担任政府机关中层职务,这是否属于“政企不分”?三是工办编制既不是行政编制,又不是事业编制,应属于县人事部门“自行设定的其他类别的编制”,这是否违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
回复: 王以超同志: 乡镇编制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种,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宁海等县(市)、区的乡镇尚有一部分工办人员,其身份、工资福利待遇各地不尽相同。鉴于您反映的问题在宁海县,根据机构编制分级管理原则,请您咨询宁海县人事局(编委办)。联系电话:65512732或65566610。
小任 发表时间:2008-06-04 22:27:15
标题:宁海县乡镇机关中层岗位由企业(工办)人员担任是否"政企不分"?
坚持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离是人事部门一直强调的原则,但为什么现在宁海县企业(工办)人员还能在乡镇政府机关任职,并且能担任乡镇政府中层职务?工办人员是集体企业合同制职工,由企业人员领导行政事业人员,这岂不是明显的“政企不分”吗?还请市局同志尽快督促解决。关于宁海县乡镇工办改革,不仅关系到部分工办人员利益,更关系到广大考生利益,试想,如果工办不面向社会招考就能直接转为事业,那么肯定会占去大量事业名额,对于广大考生来讲,就失去了事业岗位公平竞争考试的机会,造成了新的不公平,也违反“事业凡进必考”的规定。希望市局以全局为重,尽快督促宁海县人事局依法办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乡镇工办改革,实现“政企分开”,真正打造公众认可的“阳光人事”!
回复: 此问题请咨询宁海编委办
张伟 发表时间:2008-05-30 22:38:06
标题:外来民工是否要交纳每人50元的卫生费?
你好~!我们是外来务工人员,昨天有一帮联防队员来到我们暂住地气势凶凶地要每人每年50元的卫生费,说不给就不给我们住在这里,还要抓到派出所里关起来.我们在很多地方工作过,没听说要交50元的卫生费.为什么这里要交呢?还是那么多....我一家三个就要交150元吗???请问国家是否有这样的政策规定??望回复!!!找不的答案本人将继续上访....
回复:20080603 请咨询当地卫生部门
张伟 发表时间:2008-05-30 22:19:50
标题:我们是外来民工,为什么要我们交纳每人每年50元的卫生费??是否国家有这个政策规定?请给个说法!!!!谢
回复: 此问题向当地卫生部门反映
郑明杰(系死者儿子) 发表时间:2008-05-26 23:51:16
标题:品德差的人能否解决编制
是否应该考虑取消楼燕青事业编制,或者行政处分 案情: 在2007年6月1日19点15分左右,因交通违章撞倒行人后逃逸107米处再次撞倒第二行人,致使第二行人颅内受损于次日死亡。2007年7月27日,慈溪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按(2007)慈刑初字第1224号判决书规定:芦红权和许国民(无赔偿能力已入狱)应赔偿受害者家属20万元。 许国民没有赔偿能力,芦红权面临全部赔偿。慈溪市人民法院在2007年7月27日宣判中已明确作出解释。此后于2007年7月30日,芦红权为了逃避赔偿责任,虚构事实,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登记于爱人张丹名下,坐落于慈溪市长河镇方东村花坛新村4幢203室,土地证号为2206044,房产证号为慈国有(1999)安第220163号的房屋于2007年 8月15日转让给其亲戚楼燕青名下。楼燕青(系慈溪市三山高中政治教师)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此种行为深深伤害公众。 在2008年2月26日,虽然芦红权本人出面赔偿本人86000元,但楼燕青的行为应受到相应行政处分。可本人认为楼燕青的行为已经违法教师法及事业编制的相关条文。楼燕青明知交通肇事追究责任,利用法律漏洞恶意转移财产必将使得法院无法执行,作为一名高级中学政治教师,道德败坏,能否配得上当一名高级中学教师?又何为吻合“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2008年1月1日,本人已经上诉到慈溪市教育局处理。教育局到现在都没有答复,本人相当不满意,到处上访。 请贵单位主持公道,作为人民教师作出这种行为是不是受到行政处分。   案子的真实性,可以在慈溪市人民法院217民庭办公室里了解到。
回复: 此问题向当地教育部门或人事部门反映
阿克 发表时间:2008-05-26 16:00:53
标题:宁波建委前期办事业编制招考面试遭质疑
5月25日上午面试,9选3 ,事前说每3人面试好立马出成绩,结果所有考生面试好后也没出成绩,考生等待靠近2小时,这2小时中评委们闭门争论,有考生门前听到争吵声,并说重新打分等,之后看见有人出来重新复印某文件,9位考生谈论中了解到其中有宁波市政公司一名、前期办外聘人员一名等考生和一些评委都很熟悉。现质疑如下: 1、面试成绩为何要全部面试结束后出来,是否存在修改成绩,权衡得失等行为 2、评委和考生熟悉是否违规 3、面试成绩是否应当当场公布,为什么不按照事先说好的程序公布成绩
回复: 此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直接沟通,请拨打电话:87186226,魏同志。
孙凯明 发表时间:2008-05-14 14:29:19
标题:招工歧视
宁波市事业单位在招工时为何存在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现象,请给个说法
回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设置的体检是根据岗位要求设置的。如你对招聘单位设置的体检标准有异议,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映。
海洋 发表时间:2008-05-06 18:42:42
标题:宁波市海曙区讯达通信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领导门你们好! 我是宁波讯达通信有限公司的,我们公司的工资老是拖这不发,上个月有人投诉过了,也就是好了一个月,现在这个月又在拖了,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管这件事,要能管就管管,工资不发上班都没心情
回复: 此问题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
小杨 发表时间:2008-05-04 15:11:26
标题:今年的工青妇考试
你好,我刚参加了今年的工青妇考试,这个考试怎么不划定单科的最低线啊?这样应该吗?
回复: 此问题已由公务员管理部门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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