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根据协会年度工作安排,定于12月14日(周三)下午13:30,在宁波市老年活动中心七楼多功能厅,举行全体会员年度摄影作品评优活动,协会将评出一等奖3幅、二等奖6幅、三等奖9幅及优秀奖18幅优秀作品,发给奖金和证书,同时部分获奖作品还将在迎凤街橱窗展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为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新疆、内蒙等地创作作品,参加小组及个人在2011年创作的作品,题材、内容不限。
二、参评作品要求:每名会员限交10幅,组照(不多于4幅)算一幅,一律上交作品小样(印成6吋),请各位会员于12月9日16:00前,把参评作品小样投到协会办公室右边的信箱内,并在作品背面注明姓名、标题、创作时间等。
三、评选办法:一是初评,参会全体会员投票初评,每人一票,根据得票数初选100幅;二是复评,由协会名誉会长和全体理事,从初评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请各位会员相互转告,积极投稿,准时参加。
宁波市老年摄影协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