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甬人社发〔2011〕2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各层次培养人选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名额
2011年度全市共选拔各层次培养人选700名左右,其中第一层次50名左右、第二层次150名左右,第三层次500名左右。
为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各县(市)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和部省属单位的人选推荐名额为:第一层次不超过5名,第二层次不超过10名,第三层次不超过20名。部分高校、科研院所、产业或人才聚集度高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推荐名额可适当增加。
二、选拔推荐的程序
选拔推荐工作按照甬人社发〔2011〕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
具体选拔推荐程序如下:
1.企事业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报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市)、区人力社保局;
2.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并根据推荐名额数确定各层次的推荐人选排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3.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业(行业)情况,分类组织由市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报“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审定;
4.经市联席会议确定的各层次人选名单,公示后由市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
三、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推荐情况综合报告1份,综合报告要求对候选人的数量、产生程序等作简要说明。
(二)《2011年度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汇总表》(1份,用标准A3纸打印,表式见附件1),同时上报电子文件(用Excel制作)。
(三)《2011年度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表》(一式1份,用标准A4纸打印,表式见附件2),同时上报电子文件(用word制作)。表格中要求提供的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等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推荐人选姓名、申报层次、行业分类、推荐部门。
以上表格均可从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工程栏目下载。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严俊,联系电话:87186329,电子邮箱:yj0222@163.com。
附件:1.2011年度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一览表
2.2011年度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