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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时间:2007-10-13][点击数:][作者:仲裁院][来源:宁波人事编制]
  江北区某学校张老师问:聘用合同中的违约金如何约定?

  市人事争议仲裁院:《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聘用合同对受聘人员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按照上述第三条的规定而约定违约金的,用人单位还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方面的依据。

  若有咨询,请直接发邮件至zlb20030402@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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