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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事编制网管理规定
[时间:2011-07-20][点击数:][作者: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人事编制门户网站包括宁波人事编制主站(以下简称宁波人事编制网)和八个子站,分别为宁波人才网、宁波培训网、宁波考试网、宁波市外国专家局网、中国宁波留学生网、宁波市老年活动中心网、东方经理网、宁波市毕业生就业网。其中宁波人事编制网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已作为宁波市政府网子网站在互联网正式运行。为丰富宁波人事编制网内容,提高运行质量,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网站运行管理。宁波人事编制网的运行和管理由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总责。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处(室)、事业单位及各子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为有关处(室)、事业单位的栏目管理员分配权限;

2、根据需要对网站栏目结构设置进行调整;

3、指导处(室)、事业单位进行信息发布和处理。

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子栏目建设,并指定专人作为栏目管理员,负责本处(室)、事业单位相关栏目信息的收集和维护工作,确保网上信息的及时、正确、安全、规范,保证网站正常运行。栏目管理员的用户名可自行申请,上报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进行权限分配和开通。栏目管理员应确保用户名和密码的保密安全。

第二条 安全和技术管理。网站由市人事局人才中心提供安全和技术支持。人才中心应确定专人定时对系统进行检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做好网络配置和设置纪录,妥善保管,防止泄密;协助各处(室)、事业单位进行栏目制作、信息发布和处理。

第三条 考核。网站运行管理情况列入文明处(室)、事业单位考核内容。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处(室)、事业单位按维护权限和职责开展的信息报送、栏目维护、更新等情况进行计分评估,并及时予以通报,年终在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考核评比。

 第四条  网站信息内容。网站信息内容包括:

1、机构设置及职能,办事程序、条件、依据及结果,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2、人事人才(编制)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3、人事人才(编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文件,政策、法规解读信息;

4、重要政务、社会活动情况;

5、重大决策、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报、发生、处理情况;

6、本地、本部门特色信息;

7、针对重点、热点工作的专题信息;

8、其他人事人才(编制)工作信息。

第五条 网站信息发布的原则

信息发布要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保密规定和人事系统的有关规定,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客观地报道宁波市人事系统的工作情况。对以下信息不予发布:

1、有密级或带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

2、与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有不一致的内容;

3、内部条文有相互矛盾的内容;

4、容易产生负面社会影响的内容;

5、不宜社会共享的内容;

6、其他不宜网上发布的内容。

第六条 网站发布信息内容的具体要求

1、信息来源正当,内容真实、准确、可靠;

2、格式规范,要素齐全;

3、提供给其他媒介的信息应同时提供给宁波人事编制网。

第七条  信息报送联系方式

除各相关维护责任处(室)、事业单位在已授权的网站栏目上自行发布信息外,如有需要在主站网上发布的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局办公室(邮箱:nbrsj@yeah.net)。

第八条 信息、公告发布的审核程序

各处(室)、事业单位报送的信息须由本处(室)、事业单位领导审核把关,一经发送到网站后台,网站管理人员均认定为审核无误。

局办公室将收集的信息(不含经授权自行发布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初审,经分管主任审核后正式上传网站发布(宁波市人事局文稿签发单上已经明确上网的除外)。

第九条  网站栏目设置及责任

(一)政务公开

机构职能:局领导信息、人事局(编委办)、各处室、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介绍。由办公室负责维护,各处(室)、事业单位应及时提供本处(室)、事业单位相关情况。

公告栏:发布各类需要公众周知的事务性通知。由办公室负责发布。需发布相关通知公告的处(室)、事业单位,应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材料。

本市要闻:由办公室负责维护。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采集相应的信息(图片、文字等)上报办公室,经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后上网发布。

外埠要闻:市外相关人事信息,由人才中心负责维护,各处(室)、事业单位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领导讲话、工作规则、计划规划、应急方案、资金信息、人员任免、干部选拔由办公室负责维护。

统计数据由人才开发处负责维护。

English为宁波人事编制网的英语版本。由外国专家局负责维护。

繁体中文:使用软件自动转换。由人才中心提供技术保障。

专题专栏:根据人事工作要求,配合高洽会、浙洽会、毕洽会、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等公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活动,制作阶段性专题。该栏目系非固定性设置,可视工作需要由各相关责任处(室)、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批准后设置,提供材料交人才中心制作,并由申请处(室)、事业单位自行维护。

(二)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由办公室负责维护。

    公务员管理:由公务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人才(智力)引进:由人才开发处负责维护。

 职称与专家: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军转干部:由军官转业安置处负责维护。

 国外智力引进:由外国专家局负责维护。

 博士后: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留学人才引进: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毕业生就业:由人才开发处负责维护。

 机构编制:由综合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事业单位登记局负责维护。

    职称评审: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职称考试: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工资福利:由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负责维护。

 培训与教育:由培训教育处负责维护。

 人事仲裁:由人事仲裁院负责维护。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负责维护。

 事业单位管理与改革:由政策法规与事业改革处负责维护。

 依法行政:由政策法规与事业改革处负责维护。

 (三)公共服务

机构编制:通知公告、动态信息、组织机构、机关事业单位设置、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由综合处、行政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维护。

公务员管理:通知公告、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法规、公务员考核奖励、下载中心。由公务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人才智力引进:通知公告、市外人才引进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流程、下载中心。由于人才开发处负责维护。

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公告、录用人员公示、政策法规。由人才开发处负责维护。

国外智力引进:政策法规、外国专家管理及服务须知、聘请外国专家须知、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流程、办理申报所需材料说明、网上申报、下载中心。由外国专家局负责维护。

博士后园地:政策法规、工作站简介、工作动态、人才项目需求、下载中心。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留学人才引进:政策法规、创业园简介、工作动态、人才项目需求、下载中心。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专家管理:专家选拔、专家服务、下载中心。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毕业生就业: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下载中心。由人才开发处负责维护。

军转安置: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由军官转业安置处负责维护。

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百千万和省151人才工程、市4321人才工程、下载中心。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职称评审:通知公告、评审信息、评审政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评审公布、下载中心。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培训教育:通知公告、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教育园地、政策法规、下载中心。由培训教育处负责维护。

职称考试:通知公告、考试政策、合格名单公布、下载中心。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人事仲裁:人事仲裁简介、政策法规、典型案例、文书格式、网上咨询。由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维护。

工资福利: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政策法规、下载中心。由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负责维护。

养老保险: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表格下载、养老保险查询。由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办公室负责维护。

下载中心:提供各类办事表格的下载功能,分公务员管理、专家管理、人才培养工程、人才(智力)引进、军转干部、国外智力引进、培训与教育、博士后园地、留学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职称考试、机构编制、事业单位管理与改革子栏目。各处(室)、事业单位按照分类维护本处(室)、事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提供下载表格的填写范本或说明。

数据中心查询:各处(室)、事业单位根据业务特征,建立相应业务数据库,实现网上查询,并在网站中详细介绍数据库查询的操作说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查询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办公室负责维护,毕业生到档情况查询由人才中心负责维护,考试成绩查询由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招聘信息查询由人才中心负责维护。

(四)网上办事

办事指南:发布局对外服务项目的责任处(室)、办理对象、管理目标、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材料明细、办理时限、办理程序、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受理机构、项目类型、联系人、联系方法、服务对象、收费情况、设立依据、受理条件等办事要素,以方便企事业单位、市民。各处(室)、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提供本处(室)、事业单位相关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维护。

表格下载:见下载中心。

网上预审:

人才调动办理由综合处、人才开发处、公务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人才中介网上审批由人才开发处负责维护。

事业单位登记网上初审由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维护。

宁波市公务员调任、录用、转任审批表初审由公务员管理处负责维护。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初审由外国专家局负责维护。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初审由外国专家局负责维护。

宁波市市级机关处级领导职务职数审核表初审由行政机构编制处负责维护。

宁波市市属事业单位职责任务调整表初审由事业机构编制处负责维护。

其他网上办事项目随工作需要及时增加,并明确相应处(室)、事业单位负责维护。各责任处(室)、事业单位应积极使用网上办事功能,并对网上办事结果进行主动公示。

办件查询:

人才中介网上审批查询由人才开发处负责。

人才调动办理查询由综合处、人才开发处、公务员管理处负责。

事业单位登记网上初审查询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

宁波市公务员调任、录用、转任审批表初审查询由公务员管理处负责。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初审查询由外国专家局负责。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初审查询由外国专家局负责。

宁波市市级机关处级领导职务职数审核表初审查询由行政机构编制处负责。

宁波市市属事业单位职责任务调整表初审查询由事业机构编制处负责。

网上咨询:见咨询服务。 

常见问题:由办公室负责发布。各处(室)、事业单位,应及时向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

(五)公众互动

局长信箱、投诉建议:接受公众投诉建议。由局办公室负责维护,并分转相应的局领导和处(室)、事业单位处理,各受理单位应根据信箱说明,遵守时间承诺,及时将结果反馈到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发布。

咨询服务:受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在网上提交的咨询留言,并以电话、邮件、网上公布等方式给予答复,市民也可自行查询办事状态或结果。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应及时提供咨询解答,局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咨询回复应站在市民需要的角度,尽量做到及时、详细、准确、直接。针对咨询集中的内容应及时进行梳理小结。

网上调查:设计针对性的问题征询公众看法。由办公室负责维护。各处(室)、事业单位可视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后,将材料交人才中心制作。调查结束后,及时进行小结分析。

人事论坛:提供网络平台,征求市民对人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与他们的互动交流。由人才中心负责监控和维护。

(六)网站技术

用户登陆、搜索中心、信息统计、网管信箱、政府导航、政府网站群搜索、友情链接、便民生活、服务导航、站点导航、网站帮助、隐私声明、页面布局、页面层级、网站地图、栏目导航、信息呈现多样性、一级域名规范、政府邮箱规范、网站群标识规范、辅助信息、浏览量上报、响应速度、网页面可用性、网页十二类规范达标、被链接情况、搜索引擎排名程度、帮助信息、信息定制、个性化服务方式由人才中心负责维护。

(七)新增栏目按实际情况分配相关责任处(室)、事业单位进行负责维护。

第十条 宁波市人事局(编委办)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nbrs.gov.cn

第十一条 域名管理。除已在互联网上建有网站的处(室)、事业单位外,今后如需创建网站的处(室)、事业单位,新建的网站必须作为宁波人事编制门户网站的子网站,使用www.***.nbrs.gov.cn的二级域名。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指各网页(网站)均为连接因特网的网页(网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宁波市人事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宁波市人事编制门户网站其他子网站管理可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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