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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2日 早晨小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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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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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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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甬人社发〔2011〕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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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来源:-宁波人事编制 点击数: 时间:2011-06-23 15:4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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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各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82号),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和浙江省合格标准已经审定,现将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0分(以上各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人员由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核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有效期到2012年12月31日。不合格人员不发成绩通知书,成绩可以在宁波考试网上下载,网址:www.nbrs.net。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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