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众互动 |
|
|
| 关于举办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
|
| [ 作者:培训处 来源:宁波人事编制 点击数: 时间:2008-09-11 14:34:00 ] |
|
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精神,落实《2008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8年经考试录用或特殊职位录用,新进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9月17—28日,共12天;报到时间:9月17日8:30前。 培训地点:宁波市公务员培训中心(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五楼,公交车可乘7、20、357、369、302、503、504、506、507路)。 三、培训形式与要求 本期培训班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部署,培训采取脱产集中授课、分组讨论、互动式教学等形式,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的,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不按规定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 市直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费用由市财政列支。 四、报名办法 市直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请及时组织参训人员,并于9月13日前,到宁波市公务员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随带报名表及近期本人二寸正面照片一张。 联 系 人:王卫波 电话:87112923 传真:87116947 联系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57号 邮编:315010
附件: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报名表
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报名表.doc
|
| |
|
|
| [发送给朋友] [打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