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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确定第四批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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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人才开发处 来源:-宁波人事编制 点击数: 时间:2009-10-29 16:3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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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在甬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组织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人社部发〔2009〕38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回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浙政发〔2009〕21号)、市政府关于组织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甬政发〔2009〕27号),进一步推进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优化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环境,保证见习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06〕3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6号)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宁波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甬人才〔2007〕9号)精神,经综合考察评估,决定将宁波欧琳厨具公司等8家具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已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接收毕业生开展实践见习的单位,确定为第四批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名单附后)。
希望被确定为市级毕业生实践基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努力为我市引进毕业生人才、促进毕业生就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各地要继续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不断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有针对性地选择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应规模的见习基地,确保高校毕业生能参加相对稳定、岗位对口的毕业实习,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发挥积极的作用。
附:第四批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实践基地名单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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